首页 > 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9-21 浏览次数:

各位同学,各教研部(所)、导师组:
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、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。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教育厅同意我校申报2017年国家奖学金,名额计划为2名。请各位同学、各教研部(所)按照《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暂行)》做好申报和评审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范围
  全日制三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
  二、申报条件
  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  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。
  3.诚实守信,团结友爱,富有团队精神,道德品质优良。
  4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  三、评审原则
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,杜绝弄虚作假。
  四、评审程序
  1.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研究生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。
  2.研究生处核查材料。
  3.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确定获奖学生名单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有异议者,须在公示期内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,由校评审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处理。
  4.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。
  五、填报说明
  1.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,限制在一页内填写并双面打印一式3份,其中申请理由限表格内填写,不得增加页数,不得出现空白项。
  (1)表中“申请理由”应当全面翔实,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成绩、科研能力、发展潜力、道德品质等,侧重考察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,字数控制在400字左右。
  (2)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,应当叙述具体、简明扼要,内容在100字左右,不能只简单填写“同意推荐”。评审情况由校评审委员会填写,基层单位意见由研究生处领导填写并加公章。
  (3)推荐人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必须签名,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使用签名章。
  (4)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,不得使用复印件。
  2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2)、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(附件3)和基本信息汇总表(附件4)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(附件5)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(附件6)纸质版各1份交硕士办,同时将电子版本发至295707920@qq.com
  3.申请截止时间9月26日17时。联系电话,83380151。

  附件1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  附件2: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
  附件3: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
  附件4: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
  附件5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
  附件6:关于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的通知
 

   

    附件: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

 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研究生处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9月21日

信息来源:南京大汉
打印 关闭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